1 |
组织各部门修订部门工作职责、岗位职责、工作标准、工作流程 |
6月30日 |
质管办 |
质管办
党政办
人事处 |
2 |
修订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、各专项规划、子规划 |
6月30日 |
党政办 |
党政办 质管办
相关部门 |
3 |
依据分项诊改计划书,开展规章制度“废改立”工作 |
6-7月 |
党政办 |
各部门 |
4 |
制作学校诊改宣传栏 |
6月30日 |
组宣部 |
组宣部 |
5 |
修改完善分项诊改计划书,总结前阶段各项工作完成情况,找出存在的问题,计划下阶段专项诊改任务 |
6月15日 |
质管办 |
各专项组 |
6 |
依据分项诊改计划书,修订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目标、标准,组织实施学校专业、课程建设和诊改工作 |
6-7月 |
教务处 |
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|
7 |
依据分项诊改计划书,修订完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和标准,组织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诊改工作 |
6月30日 |
人事处 |
人事处
各二级学院 |
8 |
依据分项诊改计划书,修订学生全面发展目标体系和标准体系,组织实施学校整体学生全面发展诊改工作 |
6月30日 |
学工处 |
学工处
各二级学院 |
9 |
编制第14期《诊改简报》 |
6月30日 |
质管办 |
质管办 |